四川各在京施工企业:
根据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建办市[2007]54号)精神以及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相关规定,现就三级项目经理考核认定为建造员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企业将需要考核认定的人员资料通过网上系统申报后,(系统申报的提交上级单位为四川省建设厅)打印自动生成条形码的书面申请表,并以企业为单位打印汇总表。
2、以企业为单位将需要考核认定人员的申请表、汇总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2008年6月20日以前交四川驻京建管处企管科。
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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