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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京建执注[2006]18号



关于办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
资格证书》专业增项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各局、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建委《关于对北京市工程造价从业人员换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通知》京建科教[2006]58号文件精神,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组织造价员专业增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造价员换证办公室”,负责办理增项工作。
    二、增项原则及条件:
    (一)原取得了两个(含)以上专业预算员证书,其中一个专业已换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另一专业可办理增项手续,但增项专业的原预算员证书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增项专业证书为2001年至2005年由北京市建委颁发的预算员岗位证书或考试合格证书;
    2、增项专业证书为2000年(含)以前由北京市建委颁发的预算员岗位证书,且2002年经过复检验证。
    3、增项专业证书为原北京市房地产行业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考评办公室颁发的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员岗位证书。
    (二)已取得某一专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2006年6月25日参加造价员岗位统考且考试合格人员,可由本人持已颁发的造价员证书直接到注册中心办理增项手续。
    三、增项办法
    (一)本次增项工作可由各区县建委、各局总公司集中申报办理,也可由本人直接到注册中心办理,属于单位集中申报办理的,须将所有增项人员材料按统一格式进行汇总,并将电子文档及纸制材料各一份报注册中心换证办公室(文档格式见附件一);
    (二)所有办理增项人员须提供造价员证书及增项专业原预算员证书。
    (三)换证办公室对报送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由换证办公室在造价员证书上加盖增项印章,同时收回旧证书。
    四、办理增项时间
    增项工作从2006年10月中旬开始,到2006年12月31日结束。
    五、本次增项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不得借增项工作之机以任何形式进行收费。
    为使换证工作公正、透明、高效,保证换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将换证办公室电话和举报、投诉电话公布如下:
    1、换证办公室电话:85963937、85981990
    2、举报、投诉电话:85980751
    注册中心换证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水碓子东路15号(朝阳体育馆东门南50米) 东楼415房间。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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