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上午,四川省驻京建管处组织四川在京总承包和专业承包施工企业(含中央在川进京施工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在驻京建管处召开了2009年财税管理工作会议。驻京建管处张学隆主任支持会议并对有关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
会上,下发了《关于加强四川在京施工企业财税管理工作的通知》(川驻京建管字[2009]6号)文件。驻京建管处张清副主任对2008年财税管理工作进行了总结,指出了部分在京施工企业在财税管理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在2009年的财税管理工作中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同时强调了企业营业税的缴纳和2008年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的相关工作。
驻京建管处张学隆主任在会上对2009年四川进京施工企业财税工作提出了以下四点工作要求:第一,按时按量、依法如实缴纳税费,并及时上报相关统计报表。第二,为确保今年建国60周年大庆等重大节日期间首都的社会政治稳定,各在京施工企业要做好劳务费的资金筹措工作,保证农民工工资的结算与兑付。第三,严格按照工程款(劳务费)发票的管理及操作程序,落实专人对发票进行使用和管理,禁止自开票企业违规脱机打印发票和发票大头小尾,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企业的财税检查工作。第四,企业财务人员要重视和加强自身业务技能培训和学习,积极配合相关单位举办的学习交流活动,提高业务水平和从业素质。
四川在京施工企业财税管理工作会的召开,明确了2009年四川各在京施工企业财税管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并结合各企业当前的财税管理工作现状,对财税管理工作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对促进四川各在京施工企业重视和抓好财税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此次会议为各企业财务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搭建了良好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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