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建安办函〔2013〕2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此次督查内容,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建发〔2013〕292号 )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于9月26日前,将本单位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总结报送我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建安办函〔2013〕27号)
(联系人:陈娜娜;联系方式:59958841 ;邮箱:shigongchu211@163.com;传真:59958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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