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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京建发〔2013〕513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
《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火灾隐患
攻坚整治“铁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房地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火灾隐患攻坚整治“铁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防安字〔2013〕2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从即日起至2014年全国“两会”闭幕,在全市建设系统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攻坚整治“铁拳”行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前期“打基础、除隐患、创平安”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认真开展此次专项行动。

    二、做好专项行动期间的会议及节日保障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市建设系统各单位要提高火灾防控等级,全面排查并消除会场及驻地周边500米范围内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会场及驻地周边500米范围内工地停止一切明火作业和夜间施工,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加强对会场、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工地的检查频次,确保会议期间涉会场所绝对不能发生起火冒烟事故。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在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和管理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及烟花爆竹燃放规定,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处于可控状态。市、区两级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大对会场及驻地周边500米范围内工地及节日期间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各区县要在专项行动期间,对本行政区域普通地下室的使用情况再次进行梳理,住房城乡建委(房管局)应当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责,要充分发挥街道、乡镇属地管理的优势,对重点、难点进行逐一排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普通地下室的行为,对存在重大火灾安全隐患的普通地下室,要依法暂停使用。

    三、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单位要做好总结和反馈工作。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房地局),各集团、总公司于10月31日前报送本单位细化实施方案。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从即日起,于每月8日、18日、28日前报送前10天工作小结;于全国“两会”闭幕前7天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所有材料报送方式:房管系统单位材料报至邮箱:zhgz8317@163.com,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处联系电话:59958529;建设系统单位材料报至邮箱:shigongchu211@163.com,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联系电话:59958840。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火灾隐患公建整治“铁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防安字〔2013〕23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抄送:市防火委。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0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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