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在我市发生“11.19”重大火灾事故后,在全市开展以消防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我市建筑工地近日连续发生四起火情,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火情基本情况
(一)朝阳区小红门乡新村二期B区农民回迁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火情
工程名称:朝阳区小红门乡新村二期B区农民回迁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单位为北京小红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北京市朝阳田华建筑集团公司,监理单位为北京精正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1)11月26日晚21时左右,该工程生活区北侧临建房屋起火,22时左右被扑灭,过火面积180平米,无人员伤亡。(2)11月27日凌晨4时10分左右,该生活区南侧临建房屋起火,5时20分左右被扑灭,过火面积80平米,无人员伤亡。起火原因正在调查中。(3)11月28日早6时55分,该工程生活区北侧临建房屋又再次起火,因无人居住,未发生人员伤亡。公安刑侦部门已入场调查。
(二)朝阳区管庄北二里住宅及公建项目火情
工程名称:管庄北二里住宅及公建项目。建设单位为北京信远置业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为四川神宇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为给宿舍区增加冬季采暖措施,安排四川神宇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焊接安装采暖管道。2013年11月25日13时05分左右,该项目生活区临建房屋突发火情,14时30分扑灭,过火面积15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起火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二、处理意见
(一)责令以上两个工程停止施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整改合格并经区住建委和消防部门同意后方可复工。
(二)待相关部门对事故原因查清后,再从严从重作出行政处理。
三、工作要求
这四起火情的发生,反映出相关单位安全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同时,也警示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并落实维稳和反恐的有关要求。火情发生后,市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绝不姑息手软。请各单位一定要认真吸取教训,排查隐患,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继续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火灾隐患攻坚整治“铁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京建发〔2013〕513号)文件要求,大力开展“铁拳”行动,深入细致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二)目前正值冬季施工,风干物燥,消防安全工作是目前重中之重的工作。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及各集团总公司要针对冬季施工特点,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工作要“再完善、再细化、再落实”,要向本辖区各施工项目进行冬季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一线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
(三)应重点加强对现场民工宿舍等人员集中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施工现场民工宿舍房屋结构应使用的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彩钢夹芯板,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夹芯板。同时要保证冬季取暖设施的资金投入,临建房屋使用空调、电暖器取暖时,必须采购合格的产品,并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设置短路、过载等安全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晚上加强巡逻。
(四)既有建筑外墙外保温施工也是消防检查的重点,本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的建筑外保温工程中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以及燃烧性能为复合A级的热固性保温材料。外保温施工期间严禁明火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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