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京安办发〔2013〕2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2013年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迎汛工作要点》(京建发〔2013〕186号)及《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防汛安全管理的通知》(京建发〔2013〕253号)文件相关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扎实做好汛期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京安办发〔2013〕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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