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省驻京建管处,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2014年7月9日-7月16日,北京城建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的北京市朝阳区常营回族乡北京临港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发生了群体性事件。经调查核实,北京城建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履行企业管理责任,拖欠劳务分包工程款。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 121号)第二十七条、《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京劳社资发〔2004〕155号)附件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3个月,改正期间,禁止在本市辖区内承接新的工程。
希望各建筑施工企业引以为戒,认真学习有关政策,加强管理,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问题。市和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应严肃查处,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特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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