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京建法〔2014〕4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高处作业吊篮产权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本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的安全监督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修订了《北京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