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北京辖内各中资银行、已开办人民币业务的各外资银行,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关于研究起草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保证金制度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有效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绿色施工的监督管理,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规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共同制定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于2014年4月1日起在本市东城区、西城区开展试点工作,试行期暂定一年。请北京辖内各中资银行及已开办人民币业务的各外资银行将此文下发至相关经营机构,并明确相关工作要求。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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