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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第一次劳务管理专项检查暨
劳务费结算支付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省驻京建管处,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劳务管理,及时排查隐患项目并采取应对措施,切实保障全国“两会”召开期间行业、社会的稳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开展全市劳务管理专项检查暨劳务费结算支付隐患排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检查范围为全市范围内在施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重点是2015年春节前发生过群体性事件的项目、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劳务管理较差的项目和2015年新开工项目。
    检查内容主要为以下五方面:一是劳务费结算支付情况;二是劳务管理保障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三是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备案和履行情况;四是作业人员备案与现场实际人员相符情况;五是劳务管理基础资料留存情况。
    二、检查时间及工作安排
    本次检查于2015年3月2日-3月31日进行,分为三个阶段。
    (一)各单位自查阶段(自3月2日至3月20日止)
    各区县住建委对属地内工程项目,各省驻京建管处、各集团(总公司)对本省、本系统企业工程项目要逐一进行检查,对劳务管理不规范的项目要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各区县住建委对于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项目,要依法进行行政处理和处罚。排查出的劳务费结算支付隐患项目,各单位要成立专案组,专人负责限期解决。
    2015年3月19日前,各区县住建委,各省驻京建管处,各集团(总公司)要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和工程自查一览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建管中心并将电子版发送至lvyuejianguan@163.com。
    (二)建管中心督查阶段(自3月20日至3月26日止)
    为确保此次检查顺利实施,建管中心将在第一阶段自查工作结束后成立督查组,对区县住建委、省驻京建管处、集团(总公司)的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作为年底考评的重要依据。
    (三)总结阶段(自3月27日至3月31日止)
    在前两个阶段的基础上,建管中心将对此次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对于劳务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问题较严重的企业,建管中心将依据相关规定提出处理建议并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执法联席会,对于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市人力社保局。
    三、工作要求
    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检查工作,确保全市工程项目无个人极端和群体性聚集讨薪事件,切实保障行业稳定和首都平安。
    (一)提高认识,抓住时机。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抓住春节后工程开、复工和农民工返场的有利时机,制订缜密的检查方案和计划安排,确保此次检查工作按期、保质完成,为全年劳务管理工作开好头。
    (二)强化责任,突出重点。各单位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检查工作。检查中要确定检查的重点和方向,尤其要关注劳务费结算支付隐患,做到随排查、随化解、随上报,坚决杜绝瞒报、漏报。
    (三)严格执法,加强宣贯。各区县住建委要严格执法,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动态监管办法记分和立案查处。同时,检查人员要积极宣贯有关政策法规,坚持惩戒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帮助企业提高劳务管理水平。
    (四)及时总结,确保长效。各单位要以本次检查为契机,检查中既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也要总结出好的经验和做法。要继续强化施工过程中劳务用工监督管理,提高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劳务管理的整体水平,为推动首都城市建设向前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特此通知。


    附件:工程自查一览表

北京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
2015年3月2日

    (联系人:李立为 ;联系电话、传真:59937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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