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业企业: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网上申报和审批系统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15〕1184号),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自2016年4月1日起,申请需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新申请、升级、增项和重新核定事项的建筑业企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审核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以及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企业负责资质初审的企业,暂不列入试点范围),应通过下载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http://jsb.justonetech.com/version/download/qy)完成填报,同时,需登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门户网站(www.bjjs.gov.cn)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填报,并分别按要求打印出相关材料。企业应确保两个系统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
二、申请人按管理权限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综合服务中心或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提出申请并提交书面资料,我委对提交的材料审查通过后,出具公函并其他附件材料一并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同时上报网上申报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网上申报和审批系统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15〕1184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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