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市建筑市场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并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工程投资效益,我委组织编制了2016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概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经审查同意,现予发布(查询下载网址:http://www.bjjs.gov.cn/tabid/662/InfoID/106420/frtid/1815/Default.aspx)。
本定额作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概算、控制建设工程投资的依据。
本定额自2017年3月1日起执行,2004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及其配套文件同时停止使用。
本定额由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负责解释和管理。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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