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事故教训,抓好岁末年初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办厅电〔2016〕6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市建设系统开展的“百日绿色施工活动”,切实落实责任,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特此通知。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办厅电〔2016〕62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