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市领导重要指示批示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防安字〔2016〕44号)转发你们,请建设系统各单位深刻汲取近期全国重特大事故教训,结合“百日绿色安全施工活动”有关部署,按照《2016至2017年度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和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实施方案》有关工作要求,统筹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完成“不冒烟,不亡人”的工作目标。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市领导重要指示批示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防安办字〔2016〕44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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