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应用2017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定额〉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座谈,广泛听取了意见,并采纳了部分合理化建议,起草了《关于执行2017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定额〉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有关规定(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17年4月6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给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传真:67795001
邮箱:jianzhuangshi@163.com
附件:关于执行2017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定额〉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有关规定(征求意见稿)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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