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省驻京建管处,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深化“平安北京”建设,不断提高施工现场劳务管理水平,及时排查隐患项目并采取应对措施,全力确保全国“两会”期间行业和社会稳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开展全市劳务管理专项检查暨劳务费结算支付隐患排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检查范围为全市范围内在施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重点是2018年春节前发生过群体性事件的项目和新开工项目。
检查内容主要为以下三方面:一是劳务管理保障体系建设情况;二是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备案和劳务费结算支付情况;三是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情况。
二、检查时间及工作安排
本次检查于2018年2月26日-4月4日进行,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2月26日至3月1日)
各区住建委、各省驻京建管处和各集团(总公司)应当及时将本次检查文件下发属地项目和相关企业。各企业对所有在京施工项目劳务管理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及时发现并化解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隐患,确保责任到人。各企业于3月2日前分别向相关区住建委、省驻京建管处和集团(总公司)报告自查情况(见附件1)。
(二)检查阶段(3月5日至3月23日)
各区住建委对属地工程项目,各省驻京建管处、各集团(总公司)对本省、本系统企业的项目要开展检查,对劳务管理不规范的项目要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各区住建委对于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项目,要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和处罚。各区住建委、各省驻京建管处、各集团(总公司)检查出的劳务费结算支付隐患项目,要立即要求企业限期解决。
3月30日前,各区住建委、各省驻京建管处、各集团(总公司)要将工程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 jgzxzf@163.com。
为确保此次检查顺利实施,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建管中心)将成立督查组并随机抽查项目,对各区住建委、各省驻京建管处、各集团(总公司)的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三)总结阶段(4月2日至4月4日)
在前两个阶段的基础上,建管中心将对此次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对于劳务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问题较严重的企业,建管中心将其纳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全国两会将于3月3日起在京召开。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检查工作。要制订周密的检查方案,确保检查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做到随排查、随化解、随上报。
(二)严格执法,密切配合。各区住建委要严格执法,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动态监管办法记分和立案查处。同时,对于发生农民工极端或群体性事件的企业,要及时记入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执法工作平台,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建管中心。各区住建委、各省驻京建管处、各集团(总公司)要密切配合,加强联动,发挥合力,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落实普法,加强宣贯。市、区住建委检查人员要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积极宣贯有关劳务管理政策法规,坚持惩戒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帮助企业提高劳务管理水平。
(四)及时总结,确保长效。各单位要以本次检查为契机,检查中既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也要总结出好的经验和做法。要继续强化施工过程中劳务用工监督管理,为推动首都城市建设向前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特此通知。
附件:1.自查情况表
2.检查情况汇总表
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2月23日
(联系人:梁聪健;联系电话:59958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