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二级调整至三级,为进一步落实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落实“四方责任”,做到“三防”“四早”“九严格”,完善“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应急机制,持续做好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做好施工现场(含生活区)封闭式管理。施工现场本项目人员凭借“出入证”或人脸识别系统进出施工现场,坚持每天不少于两次体温检测,早上进入施工现场进行一次体温检测,晚上进入生活区进行一次体温检测;项目外来人员持北京健康宝“未见异常”状态,做好登记后可进入施工现场开展工作,进出施工现场均须进行体温检测。
二、坚持做好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包括进退场记录和考勤在内的实名制信息第一时间在北京市施工现场人员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进行上传,确保上传信息真实、准确、及时。
三、坚持做好对重点人群的管理。对入境进京人员,继续实行闭环转运管理和14天集中观察,在观察期满、核酸检测合格进入施工现场后,应做好7日健康监测;对中高风险地区返(来)京人员,加强信息监测、远端筛查和闭环管理,进入施工现场前要进行14天居家或集中观察,实行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对密切接触者及确诊治愈出院患者,继续严格落实14天集中观察措施,在观察期满、核酸检测合格方可回到施工现场,对确诊治愈出院患者,再进行两周的健康监测和跟踪随访。
四、坚持做好 “十个从严”。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不等于“解除警报”,各单位要强化施工现场精细化防控,细化完善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十个从严”要求,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管理,坚决阻断施工现场疫情传播扩散,做好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
五、坚持做好生活区隔离管理。生活区应常态化设置应急隔离区。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需要在生活区进行隔离的,严格执行市区疾控部门的隔离观察期限规定,隔离期间应严格遵守隔离要求,必须做到单人单间隔离,不得离开隔离房间,严禁与其他人员直接接触。隔离期满,经过核酸检测为阴性,且卫生疾控部门健康评估合格后,方可解除隔离。
六、坚持做好智能体温计佩戴管理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食堂厨师等重点人员的体温监测,建立责任明晰、制度健全、专人负责的管理体系,确保“智能体温计”的注册率达到100%、日活率和有效率达到98%以上。
七、坚持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毒工作。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全面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整治,加大垃圾分类和清运处理力度,消除卫生死角盲区。坚持科学消毒,推广消毒专员制度,对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食堂、餐厅、公共厕所、淋浴间、垃圾站等重要区域、重点部位每日至少消毒2次。
八、坚持做好爱国卫生运动。贯彻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大整治、大提升”活动方案》,引导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从饭前便后勤洗手、喷嚏咳嗽捂口鼻、戴口罩讲卫生等行为入手,提升个人健康意识,杜绝“脏、乱、差”现象,营造“人人关注卫生、人人爱护卫生、人人维护卫生”的良好氛围。
九、坚持做好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健康素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防疫政策、防控要求、健康生活的宣传引导,强化“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不断提高施工现场从业人员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加大文明行为提示和劝导力度,提倡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使用公勺公筷等良好风尚,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十、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执法检查工作。各级安全监督执法机构要持续加大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检查执法力度,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制度不健全、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十一、本市公路、水利、铁路、园林绿化、通信、电力等专业工程,在本市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级响应机制后的复工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十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印发的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