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石景山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开区开发建设局,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2022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要点。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2月15日
2022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北京冬奥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全市住建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首都发展为统领,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五子”联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努力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力压减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站在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首都意识、大局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安全发展的重要意义,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将安全发展理念切实转化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
2.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以新《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为契机,强化施工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加快相关配套制度措施制修订步伐。按照“三管三必须”等规定,强化安全监管执法,用好《安全生产法》赋予的执法手段和措施,适时开展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企业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按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3.深入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违法建设和违法审批专项清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工作部署,全面排查施工现场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并更新安全隐患及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将深基坑、高大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悬挑式卸料平台、建筑起重机械、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高处作业等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部位作为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和市、区住建部门安全监督执法机构检查的重点,督促挂账问题隐患整改,对照目标任务清单逐项梳理任务完成情况,确保专项行动在2022年圆满收官。
二、凝心聚力履职尽责,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
4.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做好重大活动、重点工程安全服务保障。按照中央和本市系列部署,科学、精准、周密组织全市住建系统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加强重点区域、重要时段、重大项目的安全管控,严格实施提级、闭环管理,全力以赴做好冬奥会冬残奥会、全国两会、党的二十大等国家及本市各项重大活动安全服务保障任务。
5.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督察整改工作。对照2021年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督察反馈意见,落实整改方案,完善细化整改措施,实施项目化管理、清单化推进,加强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督查考核,确保高质量按期完成督察整改工作任务。
6. 加大统筹力度,稳步推进“疏整促”专项行动围挡规范治理工作。进一步发挥市级专班作用,动员部署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政府有效开展围挡治理专项工作,制定印发《“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2022年围挡规范治理工作方案》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化管理图集》,精准摸排各类围挡,建立工作台账,分类分区规范围挡设置条件、设置标准和拆除时限,强化联动协调和督导考核,全力提高围挡治理工作效能,督促各有关单位精准、高效、按时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织密织牢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7.坚持系统思维,树立“大安全”理念。以治理理念创新提升治理效能,用“大安全”统筹施工安全、疫情防控、环保等各项工作,用“大建设”统筹规建管,以城市韧性建设抵御风险,用新基建为智慧治理提供强力支撑。以“市场和现场联动、信用和治理联动、激励和执法联动、建和管联动、把握全局和突出重点联动、共建、共享和共治联动”的“六联动”措施,实现“掌控全局、管住过程、构建竞争、差别监管、两场联动、闭合管理、远离底线、追求一流”的现代化治理目标
8.突出首要责任,切实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单位负施工安全首要责任,要健全项目施工安全体系、执行建设程序,监督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落实安全责任,依法发包,合理确定施工工期,推行施工过程结算。落实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责任,确保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要求,加强不聘用监理项目管理,规范作业人员生活区管理。强化施工过程管理,完善风险管控体制机制,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逐步健全实现项目从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维护至拆除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对建设单位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的监督检查。
9.坚持规范指导,推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险落地。印发推行安责险制度指导意见,明确建设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投保责任,按照政策引导、政府监管、市场运作的方式,充分发挥安责险的事故预防和赔偿保障作用,建立责任保险与安全生产工作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将工程投保安责险纳入安全生产监管重要内容,督促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保安责险,有效遏制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提升安全治理能力。
10.主动担当作为,加强限额以下工程安全指导和服务。积极宣贯《限额以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构建信息管理平台,充分发挥市级专班统筹作用,切实激励各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限额以下工程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限额以下工程事故评价考核机制,实现能知道、能落责、能监管、能处罚、能考核“五能目标”,降低限额以下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概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1.实施精细管理,保护好城市运行“生命线”。研究制定《施工现场地下管线保护工作指引》和《施工现场破坏地下管线应急处置预案》,细化施工现场地下管线保护工作流程,规范保护措施,强化应急处置,更加科学有效地指导施工现场地下管线保护工作。进一步强化地下管线保护责任落实,加大对施工破坏地下管线行为的处罚处理力度,研究出台信用联合惩戒制度,坚决遏制违法违规施工破坏地下管线行为。
12. 严格责任追究,加大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力度。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责任单位实施提级处理、联合惩戒,采取约谈上级主管单位、暂停注册人员执业资格、差别化监管责任单位及其项目、警示为安全管理风险企业等措施。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本市及外省移转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全力压减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提升安全治理能力,突出重点环节安全生产管理
13.完善管理制度,加大危大工程管理力度。工程参建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严把方案编制、交底、实施和工序验收等环节。市、区两级住建主管部门加强对危大工程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重点对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质量及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依法实施暂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14.加强留痕管理,抓好8小时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用可追溯管理促各方责任的同步落实。突出对材料生产、施工过程、试验检测等关键工作的追溯管理,加强混凝土浇筑、取样、制样、送样以及土方回填、防水工程、外墙保温工程等隐蔽工程、隐蔽环节影像资料的留存移交管理,逐步实现施工现场可视化共享。强化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施工影像资料的抽查,切实推动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在夜间、节假日等8小时以外履职尽责,落实管理人员值班、领导带班制度,促进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15.落实主体责任,抓好施工现场火灾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消防安保暨今冬明春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开展动火动焊专项整治,强化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用电管理,落实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专人看护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期间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禁在施工现场、食堂使用和储存液化气。强化与消防救援部门联动,提高联合执法检查频次,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16.夯实防汛基础,提升行业防灾减灾能力。按照市防汛办工作部署,制定汛期工作方案,动态更新防汛工作台账。加强对短时强降雨、大风、雷电、冰雹等极端天气的预警;重点关注深基坑、高堆土、地下暗挖、涉河湖、起重机械、临时构筑物等防汛重点部位;关注生态补水带来的影响,严密开展地下水位观测及管线、周边建筑物沉降监测;做好汛前排查和物资储备;汛期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汛后总结经验教训,弥补薄弱环节;不断提升住建系统防灾减灾能力,确保住建系统安全度汛。
17.突出监管重点,强化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推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智能化建设。加强起重机械的源头监督和管控工作,对新设备和新进入数据库的新型号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加强起重机械租赁企业生产条件核查。组织开展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检查,鼓励利用购买服务方式,加大对在施工程起重设备、电动吊篮等设备安全检测,加大问题企业的查处力度。
18. 提高安全意识,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系列活动。组织“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施工安全环保月”等系列活动,开展放心工地、绿牌工地等评比,适时对安全生产管理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提升。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从“要我安全”转为“我要安全”。
五、坚持高质量发展,创新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监管举措
19.加强事中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效能。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制定《北京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综合监管实施方案》《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污染防治指导手册》,坚持“精准治理、联动监管、自治自律”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扬尘视频监控平台的治理效能,全面提升施工现场污染防治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控水平。
20.发挥标杆作用,鼓励创建“绿牌”工地。严格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绿牌”工地管理办法》(京建法〔2020〕11号)相关规定,持续推进“绿牌”工地评选工作,充分发挥标杆示范引领作用,有效调动全市建设工程创优争先积极性,形成后进赶先进、中间争先进、先进要首善的良好局面。
21.坚持科技创安,助推创建智慧工地建设。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应用信息技术提升施工安全治理效能,实现“智慧治理、智慧创安、智慧提质、智慧增绿、智慧创卫、智能建造”,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首都建设高质量发展。将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及智慧工地创建情况纳入市场信用评价体系,推动智慧工地创建与建筑企业市场信用联动挂钩。
22.共建利商环境,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事项。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总体要求,持续优化压减安全许可证、起重机械备案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提升企业办事体验感,进一步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零跑动。
六、增强发展软实力,完善风险预控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
23.摸清风险底数,健全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基于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风险数据,分析各类安全风险现状和管控措施及其有效性,摸清盲区和漏洞,形成重大安全风险源清单和电子地图。评估住建系统应急能力和实际预防控制需求的匹配情况,提高全系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应急处突能力。精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将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之时。
24.做好安全测评,履行参建各方风险管控主体责任。通过“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风险分级管控平台”开展风险定级和安全状况测评工作,依据风险等级实施差别化监管。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按照安全质量测评工作要求,项目部每月开展一次安全状况测评,企业每季度对所属工程开展一次安全状况测评工作,全面准确掌控全市在施在监工程安全状况全局。安全状况测评情况将纳入施工总承包企业市场信用评价,实现施工现场和建筑市场“两场联动”。
25.坚持样板引领,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新图集要求,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绿色施工标准化管理水平。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模式等管理措施提高施工现场智慧化管理建设。印发《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图集(分册)》《限额以下工程安全施工指引》《施工围挡图集》,全面提高施工现场标准化水平。
七、压紧压实四方责任,构筑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屏障
26.严格责任落实,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落实“四早”“快严准”要求,强化“四方责任”落实,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封闭式管理和实名制管理制度,做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坚持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不放松,做到“人、物、场所”同防。
27.推进疫苗接种,巩固施工现场免疫屏障。按照市疫苗接种组织协调工作组统一部署和安排,坚持“应接尽接”“能快则快”的原则,持续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建立常态化加强免疫接种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强化监督检查,采取有效的奖惩措施,推动疫苗接种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八、坚持为民情怀,巩固深化党史教育成果
28.突出带户作业,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安全管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突出特点是带户作业,核心是群众工作,过程是完善社区治理,实质是高质量发展,目的是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高项目施工管理标准,严禁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行为。强化施工过程安全管理,保障居民出行畅通、安全,做好防水施工管控,梳整管线铺设摆放,及时清理现场、清运建筑垃圾,统筹安排好关联工序的施工进度、工序衔接、完工验收。把施工对居民的不良影响减少到最低,并以此作为现场监管、验收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施工过程的暗访抽查,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29.坚持党建引领,深化共建、共治、共享。政府投资项目应在建设全过程强化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将建设程序履行、风险管控、项目机构设立、工期管理、工程款支付等纳入决策范围。将党支部建在施工现场,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单位在施工现场建立项目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破除合同关系构建的“冷冰冰”“硬梆梆”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发挥一线作业人员中党员的安全示范引领作用,搭建平等对话、有温度、有感情的施工治理体系,以党建为引领,促建设施工水平提升。
30.突出问题导向,精准有效破解施工扰民难题。落实《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施工现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推动隔音降噪设施设备标准化建设,开展施工噪声扰民问题专项治理。
31.以人民为中心,做好接诉即办工作。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贯彻落实“未诉先办”。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和市民热线工单办理工作,加强行业工单办理指导和督促,做好提前谋划和提前介入,着力解决聚焦点位和热点问题,提高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三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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