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顺利开展我市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工作,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和级差价格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函〔2013〕43号)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建筑电耗限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20〕5号)相关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委托实施单位北京融绿低碳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方面的公共建筑信息核查和采集工作,请各相关单位予以配合。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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