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房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各区市场监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燕山市场监管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场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共同维护首都环境和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修订)》等文件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BF—2023—0216,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行示范文本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并引导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
二、本示范文本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推行使用。示范文本可登录首都之窗(www.beijing.gov.cn)、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zjw.beijing.gov.cn/)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j.beijing.gov.cn/)查阅、下载。
三、本示范文本推行使用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场监管局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BF—2023—0216)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