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石景山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本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质量和智慧管理领跑者制度的建设,树立标杆、激发活力,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积极引导,各集团企业踊跃参加,安全质量及智慧管理标杆工地观摩活动已于2021年、2022年成功举办两期,标杆工地经验得到了广泛传播。为进一步固化安全质量及智慧管理标杆工地观摩学习工作机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本年度在上、下半年分别组织一期观摩活动。现将《2023年度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及智慧管理标杆工地观摩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积极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3月2日
2023年度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及智慧管理标杆工地观摩活动方案
为顺利开展2023年度安全质量及智慧管理标杆工地观摩活动,推进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和智慧管理领跑者制度的建设,聚焦城市更新,助力产业升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按照安全质量及智慧管理标杆工地观摩学习工作机制,决定本年度遴选8个安全质量及智慧管理标杆工地(以下简称“标杆工地”),组织有关单位及人员前往观摩学习。具体活动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筑业安全生产、智能建造、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树牢首都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积极推进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提升企业工程安全质量水平,促进首都建筑业持续高质量健康发展。
二、活动主题
智慧赋能 领航高质量发展新标杆
三、活动方式
(一)组织形式
1.组织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为主办单位,各区住建委为协办单位,各标杆工地所属施工企业集团为具体承办单位。
2.活动时间:拟定于2023年5月、9月组织开展两期标杆工地观摩学习活动,每期4个。具体时间和实施方案将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和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风险分级管控平台(以下简称“风险分级管控平台”)另行通知。
3.活动形式:本次观摩活动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可结合自身需求,前往标杆工地施工现场(每期4个,分布在东、南、西、北四个方位)进行现场观摩。同时,针对观摩场所不充足,不具备现场观摩条件的标杆工地,标杆工地承建单位可制作线上观摩视频,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风险分级管控平台等媒体形式多渠道予以公开发布供各单位线上学习。
4.观摩学习人员:各单位及时关注每期标杆工地活动实时通知,组织相关人员就近选择1个标杆工地,积极报名参加现场观摩,其余可视情况参加线上观摩。
(1)各区住建委安全质量监督执法人员应全员参加;
(2)各企业、项目部负责人登录风险分级管控平台查看工程上月(季度)排名情况,房建工程排名位于房建类工程后60%的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总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部门负责人及施工项目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应参加现场观摩;
(3)鼓励其他企业、工程项目等相关人员自愿参加。
(二)标杆工地产生
本市在施工程所属施工企业集团确定标杆工地活动工作联系人,企业集团每期择优推荐名下1至2个在施工程,所推荐的房建工程宜处于主体结构阶段,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高品质住宅工程也可择优推荐。要求城建集团、建工集团、中建一局、中建二局、中建三局、中建八局等6个企业集团每期须推荐2个房建工程,中铁建设、中铁建工、新兴建筑、新兴建设总公司等4个企业集团每期须推荐1个房建工程,其他企业集团根据自身情况每期可推荐1个房建工程。
1.推荐时间
第一期标杆工地推荐截止3月20日,第二期标杆工地推荐截止7月10日。
2.推荐方式
填报各企业集团安全质量及智慧管理标杆工地推荐表(见附件1)并将加盖公章推荐表pdf版发送至fxgkpt2021@163.com。
3.推荐标准
(1)质量管理目标为北京市结构(建筑)长城杯金质奖以上、质量管理目标为“鲁班奖”工地优先;
(2)安全管理目标为北京市绿色安全样板工地;
(3)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做法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京建发〔2022〕123号)有关智慧工地做法要求,所推荐的标杆工地智慧工地填报做法得分在风险分级管控平台中位居前列;
(4)具备开展标杆工地现场观摩的硬件配套设施。
4.遴选方式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根据施工企业集团推荐、工程项目平台排名及现场实地考察等综合情况,遴选产生8个标杆工地(每期4个)。
5.奖惩机制
(1)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动态评价管理机制的通知》(京建发〔2023〕34号)规定,承担全市安全质量及智慧管理标杆工地观摩活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企业每月动态评价得分加1分,奖励期12个月。
(2)列入“标杆工地”的工程项目优先推荐参与争创结构长城杯、建筑长城杯、安全标准化、绿色样板等质量安全及绿色施工创优;
(3)列入“标杆工地”并组织观摩的工程项目所在区监督机构考核予以加分;
(4)对于未按活动要求无故不参加活动的企业和工程相关人员,市、区住建委将组织约谈,实施差别化监管。
四、相关单位承担活动的主要职责
(一)主办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安全质量及智慧管理标杆工地观摩学习活动的组织统筹协调工作(由市监督总站负责具体实施),遴选标杆工地,更新各项目在风险分级管控平台工程排名情况,发布观摩活动通知等工作。
(二)协办单位
各区住建委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安全质量监督分设的由安全监督机构牵头)应成立工作专班,确定标杆工地观摩活动具体工作联系人(见附件2,发送至fxgkpt2021@163.com),协助市监督总站组织开展活动,及时登录风险分级管控平台查看各工程项目全市排名情况,组织本区安全监督人员、本区所属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及企业管理人员按时观摩学习。
(三)承办单位
标杆工地施工企业应成立由安全总监牵头的标杆工地观摩学习接待工作专班,制定接待工作方案,做好标杆工地现场布置和接待工作,并保障工地安全防护到位,确保观摩学习人员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组织到位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观摩学习活动,将观摩学习作为学习先进、提高发展的良好契机,全面提升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水平。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通过电视新闻媒体、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对标杆工地现场观摩学习的宣传报道,各区住建委要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工程有关人员现场观摩学习,协同推进首都建设工程高质量发展。
(三)有序参加,确保安全
请各单位严格控制观摩人数,并配合标杆工地观摩活动组织单位落实好疫情“乙类乙管”相关工作要求。
附件:1.各企业集团安全质量及智慧管理标杆工地推荐表
2.各区住建委标杆工地活动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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