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督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自主落实检测质量主体责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依据
检查工作主要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京建发〔2010〕344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的通知》(京建发〔2023〕24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管理规程》(DB11/T386-2017)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技术标准。
二、检查对象
具有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检测机构。
三、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全市取得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质量监督检查。
四、具体工作
(一)检测机构监督执法检查
1.检查主要内容:检测资质、检测人员、检测设备、检测委托、样品管理、检测工作、原始记录、检测报告、质量行为、不合格上报、能力验证、工作场所、信息化管理等方面。(详见附件《检测机构监督执法检查内容一览表》)
2.检查方式:现场抽查。必要时以非现场检查作为辅助手段进行检查。
3.检查要求:一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技术标准实施监督执法检查,确保执法工作客观、公正;二是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的方式开展执法检查;三是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二)检测机构检测过程视频抽查
1.抽查内容:抽查检测机构检测试验视频监控覆盖的范围、拍摄的内容、保存的时间是否符合要求。
2.抽查方式:采取随机抽取检测机构、时间段、检测设备的模式调取检测机构的检测过程视频。
3.抽查要求:一是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视频抽查工作,确保工作客观、公正;二是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三)违法违规问题处理
严肃查处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的检测活动,严厉打击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非法转让资质证书、不按要求上报不合格检测结果、使用不满足要求的检测人员或者仪器设备进行检测、不按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虚假的检测数据或者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特此通知。
附件:检测机构监督执法检查主要内容一览表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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