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委统一部署,《关于建立完善城市更新绩效评价和激励体系研究》课题已进入前期筹备阶段。为保证课题研究工作顺利开展完成,并按照市财政对课题工作的具体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选定项目受托单位,受托单位承担课题的实地勘察、信息采集、资料整理、数据分析及报告撰写等工作。现公开征集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名称
《关于建立完善城市更新绩效评价和激励体系研究》
二、项目内容
(一)绩效评价与激励体系现状分析
整理研究北京市绩效评价和激励措施政策设计以及实施效果,分析现状问题及成效;收集归纳其它省市相关内容,形成完整的资料库。
(二)总体目标与原则
根据城市更新工作总体目标,结合城市更新工作实际及重点任务,研究明确绩效评价和激励体系总体目标与原则。
(三)城市更新绩效评价体系研究
一是优化城市更新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北京市城市更新工作特点,从定量和定性的角度、评价指标重要程度的角度构建城市更新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二是城市更新绩效管理考评标准研究,采用多种方法综合确定各评价指标的权重,科学设定指标值,保障评价结果的准确性与可靠性。三是加强各级绩效指标衔接,加强一、二级绩效指标的有机衔接,确保各级任务相互匹配、指标逻辑对应、数据相互支撑。
(四)城市更新激励体系研究
根据现状分析内容,参考其他省市的城市更新绩效激励体系建设情况,结合北京市城市更新特点,分维度、分梯度建立和完善激励措施。
三、项目完成时限
2025年11月底完成课题研究报告,并经专家评审验收通过。
四、项目预算
人民币15万元。
五、报名条件
(一)参选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项目负责人应有丰富的课题的研究经验,项目团队熟悉北京市城市更新工作,有较强的规划分析能力,能有针对性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具体政策建议;
(三)团队成员知识结构合理,能全面应对项目研究需求,核心研究成员需具备中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六、报送材料清单
(一)参选函;
(二)报价单;
(三)参选单位基本情况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四)机构内部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
(五)针对此项工作制定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主要思路、技术路线、项目负责人简历、人员配备、进度安排和阶段性成果等);
(六)其他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资质、证书类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七、比选组织
(一)参选单位须提交全部材料(第六条1-6项)方可进入后续的评审阶段,如有任何一项参选材料未提交被视为不合格,不得进行后续评审。比选报送材料一式六份,由参选单位打印、盖章、密封后,交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更新处(在密封袋表面注明参与比选的项目名称、参选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5年4月18日下午17:00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比选通知中规定的各项评选标准。
(三)评选委员会对合格参选单位上报材料进行打分,并根据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排名顺序依次推荐遴选单位为中选候选人。若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评选委员会可以确定排名其后的参选单位为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
(四)评选委员会由5人组成,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业务处室人员组成。
(五)比选时间:材料报送截止日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比选会。
联系人:张赫洋;联系电话:010-55597306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2号楼
附件:1.《关于建立完善城市更新绩效评价和激励体系研究》评分标准及内容
2.参选函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