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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建筑管理处文件

 

川驻京建管〔2010〕12号



 
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和
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

 

四川各在京施工企业(含中央在川进京企业):
    目前,北京市已进入高温酷暑天气。为确保项目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和安全,抓好夏季防暑降温和汛期安全生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要合理安排项目施工作业人员的生产和休息时间,通过“抓两头、歇中间”等措施避免高温天气露天作业,有效预防因高温天气引发的民工中暑和安全事故发生,确保项目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各企业要认真落实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有关标准规定,民工宿舍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并安装足够数量的风扇(空调)降温。同时,要切实做好生活区及食堂的卫生防疫消毒工作,生活垃圾必须每天及时清运;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杜绝食用变质食品,严防夏季肠胃病及传染病的发生。
    三、各企业必须在所属项目部(施工队)储备藿香正气水、十滴水、仁丹、风油精等常用的防暑降温药物,并保证现场饮用水充足供应,提供绿豆汤等防暑饮品,发现民工中暑,要立即组织救治。同时,各企业项目部(施工队)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等多种方式宣传夏季防高温中暑,以及防火、防雷电的常识,并开展经常性教育,提高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避免事故发生。
    四、由于夏季高温易发生火灾事故,各企业要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消防工作,配备消防器材,加强临时用电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同时,夏季暴雨、雷电多发,各企业要切实做好夏季防汛和防雷电工作,重点加强汛期基础开挖、土石方施工的安全检查和监控,全面落实防汛、防雷电措施,确保汛期施工安全。
    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

 

 

 

 

主题词:防暑降温 安全生产 通知

  报送:孙乾副主任、谭新亚副厅长;
  抄送:北京市建管中心、厅对外合作交流处。

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建筑管理处
2010年7月6日印

 
                    承办单位:四川省建设劳务开发服务中心驻北京办事处      版权所有: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建筑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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