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各在京施工企业(含中央在川进京企业):
为切实做好四川在京施工企业2012年元旦、春节前工程款、劳务费及民工工资的兑付、发放工作,充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四川在京施工队伍行业稳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在京负责人要提高维稳责任意识,认真开展纠纷隐患自查工作,重点管控劳务分包合同履约监管系统提示的预警项目,注意收集(掌握)纠纷隐患信息,务必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各企业要认真梳理并核实在施项目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有关情况,提前做好资金安排,预防出现农民工工资纠纷问题,杜绝出现围堵、上访等群体性事件。对于因工资结算支付纠纷出现的突发事件要严格控制在企业内部,并以最有效的方法妥善解决处理。不得以发包单位拖欠工程款、劳务费为由,组织农民工以非法手段索要工程款、劳务费。
三、对于春节期间继续施工的工程项目,各企业要在春节前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格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及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同时安排好农民工的生产生活,做好食品卫生检查和疾病预防,确保留京人员生产生活的正常开展。
四、春节后,各企业要根据2012年各项目开工情况,统筹安排施工队伍有序进京,要抓好施工项目与人员实名制管理备案,加强施工现场和民工生活区管理,切实做好民工思想教育工作。
五、各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维稳职责,严格按照三级防控机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2012年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四川在京施工队伍行业稳定。
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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