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各在京施工企业(含中央在川进京企业):
为有效落实北京市建设行业管理部门工作,加强与各企业的工作联系,四川省驻京建管处将对企业相关信息进行核实,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凡在2012年3月30日前完成进京手续的四川在京施工企业须上报《企业基本信息确认表》(附件1)和《业务办理人员确认表》(附件2)。2012年4月20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四川省驻京建管处办公室,同时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 scjg_bgs@126.com。
自5月1日起,四川省驻京建管处只接受企业已经确认的业务办理人员办理相关业务。若业务办理人员发生变更,企业须出具书面变更材料,重新提交《业务办理人员确认表》,并做好工作交接,便于后续工作开展。
此通知
附件:1、《企业基本信息确认表》
2、《业务办理人员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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