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各在京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及《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责任人和专职安全员应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2013年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将在京开展四川建筑业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新训和即将到期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训工作(四川省驻京建管处负责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培训对象及内容
四川在京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员。培训内容包括:《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劳动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刑法》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相关标准、规范。
2、培训考核方式
四川省驻京建管处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开展的培训、考核,考试合格后,新训人员由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颁发考核合格证书;复训人员由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加盖证书延期印章。
3、培训时间为两天,开班时间另行通知。
4、培训考试费用:新训企业法人、项目经理480元/人;专职安全员680元/人(含报名费,资料费、考务费、办证费);复训企业法人、项目经理360元/人;专职安全员360元/人(含报名费,资料费、考务费)
5、报名方式:各企业进入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网,“三类人员能力考核证书管理信息系统”后分别在新训和复训的北京班(北京红旗大学)中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照片,“上报”成功后打印报名表和汇总表。报名时以公司为单位将报名表和汇总表,2张一寸免冠彩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连同培训考试费(复训人员还须将证书原件交回)于2013年6月30日前交四川省驻京建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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