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含中央在川)进京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代征税最新工作要求,自2013年7月1日起代征税银行账户将变更,原代征税专用账户停用。变更后的账户不再接收电汇和网银转账业务,无支票企业可在开具外施专用发票时刷卡缴纳税费,现金缴存税费企业需到四川建管处财税科填写现金缴款单。账户变更具体事宜请咨询四川省驻京建管处财税科,电话:010-63343067。 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