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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建筑管理处文件

 

川驻京建管[2014]14号



 
关于加强夏季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四川(含中央在川)进京建筑施工企业:
    北京夏季高温炎热,雷雨频发,已进入主汛期施工阶段。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住建委和四川省住建厅有关夏季汛期及高温时段施工作业要求,努力减少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完善防汛、防暑应急预案,落实防汛、防暑工作责任和工作制度,强化施工现场安全责任情况检查,严防暴雨、高温、大风等恶劣天气引发的各类事故,确保夏季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企业要认真做好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针对汛期可能出现的极端恶劣天气,抓好日常防汛措施落实、雨中巡查和雨后核查工作。重点对施工现场深基坑降水、开挖、支护、监测和基坑周边排水措施,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设备,以及宿舍、食堂、办公室、仓库等临时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就地解决,不留遗患;对于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制定并切实落实有效方案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三、各企业要认真落实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加大对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防暑降温和中暑急救常识的宣传教育,做好防暑降温的预防保障工作。在高温酷暑下,要根据施工作业环境和特点,适当调配作业时间,适时采取现场错时上下班的办法,避开中午高温天气时段露天作业,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施工安全;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确保一线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施工现场要备足饮用水,提供绿豆汤,配备防暑药品。
    四、各企业要认真做好施工现场消防工作。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 945-2012)有关要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明火作业审批制度。妥善存放和保管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合理有效配置消防器材,严防爆炸事故发生。加强临时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防止火灾和触电事故发生。
    五、各企业要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生活区)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工地食堂、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管理,保证饮食卫生,避免引发中毒事件,发现呕吐、发烧等异常现象要及时送卫生医疗部门就诊,发现疫情要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生活区要抓好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等工作,定期投放和喷洒灭虫、消毒药物。同时加强食品采购、制作、供应等环节的卫生控制,食堂要办理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食堂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及时清除变质食物和各类生活垃圾,严防传染病发生。
    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防汛防暑 安全生产 通知

  报送:王钢副主任、谭新亚副厅长;
  抄送: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四川省建设劳务开发服务中心。

  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建筑管理处
2014年6月3日印

 
                    承办单位:四川省建设劳务开发服务中心驻北京办事处      版权所有: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建筑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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