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含中央在川)进京建筑施工企业:
为做好四川在京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作,及时排查隐患项目,清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首都社会稳定,现将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开展全市农民工工作自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企业认真领会通知精神,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企业在京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次督查工作,对本企业在施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对排查中发现的纠纷隐患要及时做好化解和稳控工作,保障此次农民工督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自查工作结束后,有在施项目的企业要在12月15日前对本次自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文字资料报送至四川省驻京建管处企管科(电子版发送至企管科邮箱scjg_qgk@126.com),存在隐患的项目单独报送情况说明。
附:关于开展全市农民工工作自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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