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含中央在川)进京建筑施工企业:
为加强与各企业的工作联系,四川省驻京建管处将对各企业相关信息进行核实,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凡在2014年3月1日前完成进京手续的四川在京施工企业须上报《企业基本信息确认表》(附件1)和《业务办理人员确认表》(附件2)。2014年3月31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四川省驻京建管处办公室,同时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 scjg_bgs@126.com。
自4月1日起,四川省驻京建管处只接受企业已经确认的业务办理人员办理相关业务。
若业务办理人员发生变更,企业应及时出具介绍信到相关科室变更业务办理人员,并做好工作交接,便于后续工作开展。
此通知
附件:1、《企业基本信息确认表》
2、《业务办理人员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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