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含中央在川)进京建筑施工企业:
按照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2014年度外省市来京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监督及在京管理情况评价工作通知》要求,四川(含中央在川)129家进京建筑施工企业参加了北京市对外省市来京建筑施工企业开展的2014年度资质监督、在京管理工作情况的考核工作。现将2家在2014年度市场业绩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企业的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四川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四川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集团)在京管理体系不健全,部门岗位职责不明确,没有按行业管理要求制订用工监管制度、劳务费结算支付制度和各项应急预案;企业基础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未按要求办理施工项目备案,未记录日常基础工作开展情况;在参加2014年度外省市来京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监督及在京管理情况评价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同时,星星集团在北京合生霄云路8号一期C1#、C2#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过程中,未按照北京市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履行总承包企业项目监管和劳务费结算支付责任,导致在2014年12月,出现了劳务分包企业(北京泰平神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投诉星星集团拖欠其劳务费(共计8388341.29元)的事件,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经北京市住建委市场处、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和四川省驻京建管处联席约谈协调,拖欠的劳务费才得到了协商解决。因该企业在京经营管理工作缺失,该公司在2014年度外省市来京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监督及在京管理情况评价中,被评定为不合格企业。
二、四川省仪陇宏程劳务开发公司
2014年9月22日,由四川省仪陇宏程劳务开发公司2014年劳务分包的中直机关洋桥职工住宅地下室结构工程(四标段)项目,发生施工作业班组工资结算纠纷,导致工人围堵该项目劳务发包单位(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群体性讨薪事件。 由于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该公司在2014年度外省市来京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监督及在京管理情况评价中,被评定为不合格企业。
根据《关于外地建筑业企业进京施工实行档案管理的通知》(京建管〔2001〕595号)和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2014年度外省市来京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监督及在京管理情况评价工作通知》文件规定,以及2014年企业自愿签订的《企业自觉遵守行业管理维护首都市场秩序承诺书》相关要求,上述2家企业所持有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自动失效,停止在京承接新的工程项目;原已承接的工程项目在施工结束前,应继续按照北京市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求,认真做好实名制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和劳务费(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首都行业维稳工作得到落实。
特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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