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含中央在川)进京建筑施工企业:
按照北京市地税局、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交易中心相关工作要求,四川省驻京建管处将继续开展2014年度四川进京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纳税例行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6月16日-6月25日。
二、检查地点:四川省驻京建管处会议室。
三、检查对象:在2014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完进京手续和已退京但在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开具过发票的企业均需参加。
四、检查纳税期限: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2014年度已被检查月份不在此次检查范围)。
五、检查所需资料:
1.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2.检查期限内的在施项目的合同(含外地)和交易合同备案书;
3.检查期限内的会计凭证、总账、明细账及辅助账;
4.检查期限内的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
5.检查期限内的发票使用情况表,要求由网络系统上直接打印,不得修改;
6.其他资料:在2014年度存在①检查纳税期内无业务、②未设立会计机构进行独立核算、③成立分公司且未使用外施专用发票等情况的企业,均需出具书面情况说明。
六、工作要求:
各企业应在6月15日前进行自查自纠,对相关会计资料进行补充完善。同时要积极配合四川省驻京建管处开展的检查工作,主动提供与检查有关的资料,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纳入企业年终市场业绩考评。咨询电话:010-63343067。
此通知
附件:2014年度诚信纳税例行检查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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