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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建筑管理处文件

 




 
关于“四川在京施工企业
信息管理系统”正式上线的通知

 

四川(含中央在川)进京建筑施工企业:

为加快我省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及时、准确采集企业基础信息和人员信息,按照2015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经筹备,四川省驻京建管处开发了“四川在京施工企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简称“企业人员系统”),并于日前正式上线。为进一步做好“企业人员系统”相关数据录入工作,确保信息准确性、完整性,尽早实现系统的有效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登录

企业通过四川省驻京建管服务网(http://www.sczjjgfw.cn)首页标题栏“企业人员系统”,使用培训会上提供给企业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系统(首次登录请在“系统设置”中修改登录密码)。

二、时间安排及数据录入

(一)在2015年9月30日前,各企业须完成“企业信息”、“人员信息”两部分基础数据录入工作。从10月8日开始,企业携带相关资料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到四川省驻京建管处办公室(4号、5号窗口)进行核实。(咨询电话:010-63343296)

携带资料应包括:

1.企业有效证照: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企业有效租房合同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

3.企业管理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在京负责人、在京技术负责人、在京财务负责人、在京联系人):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任命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4.注册建造师(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从业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任命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二)在2015年10月30日前,各企业须完成“企业施工管理人员”、“企业班组长”、“企业工人”三部分基础数据录入工作。从11月1日开始,企业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四川省驻京建管处企管科(6号、7号窗口)进行核实。从2016年1月1日起,企业在办理项目与人员实名制登记备案核实企业相关人员信息时以本系统数据为准。(咨询电话:010-63342793)

携带核实资料包括:

1.施工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有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任命书及聘书。施工队长还须携带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班组长:身份证复印件、有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任命书及聘书;(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工人:职业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三)从2016年1月1日起,“岗位技能证书办理”板块正式启用。企业应通过该板块报送需要办理的岗位技能证书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10-63342793)

岗位技能证书办理流程如下:

1.录入信息:办证企业在管理系统按批次录入工人基本信息,并通过系统报送。

2.资料核实:办证企业持录入该批次人员的花名册、工人身份证复印件、工人照片等资料,到四川省驻京建管处企管科进行核实。

3.颁发编号:资料核实通过后,按企业填报批次导出工人信息,颁发临时证书编号。

(四)从2016年1月1日起,“报表上报”板块正式启用。具体报表填报时间及要求将会在四川省驻京建管处网站上进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各企业要建立健全企业信息系统内部管理规范和岗位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填报和核对,确保信息工作落实到位。企业相关业务人员要尽快熟悉操作流程,确保系统中填报的数据信息准确、完整。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到企业年终市场业绩评价当中(系统运行过程中如遇各种问题,请与四川省驻京建管处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3343296)。



 

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建筑管理处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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