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含中央在川)进京建筑施工企业:
针对5月1日“营改增”实施后,在企业注册地办理身份认证、税控,北京市预缴和申报等操作过程中遇到的疑惑、与原在京统一代征代缴模式比对后有关工作建议,请各企业形成书面材料,于6月7日前反馈至驻京建管处财税科,驻京建管处财税科将汇总提交至西城区国税局,为企业在京经营活动争取便捷服务。
咨询电话:010-63343067;传真电话:010-63343289。
此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建筑管理处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