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含中央在川)进京建筑施工企业:
按照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完善外省市施工企业进京备案信息暨换发新版管理手册的通知》要求,已完成进京备案的四川在京施工企业,须在8月31日之前完成企业进京备案网上信息填报审核并换发《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还未完成企业进京备案信息填报审核的四川在京施工企业须尽快完善网上信息填报,并在8月31日之前完成《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的换发,逾期未换发的将影响企业业务开展。
二、已经换完《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的四川在京施工企业,请将档案管理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至办公室备案。
三、未按要求交《企业信息确认表》的四川在京施工企业请在8月30日前报送。
以上工作的完成情况将计入年终市场业绩评定中。
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建筑管理处
2016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