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含中央在川)进京建筑施工企业:
按照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2015年度外省市来京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监督及在京管理情况评价工作通知》要求,四川(含中央在川)135家进京建筑施工企业参加了北京市对外省市来京建筑施工企业开展的2015年度资质监督、在京管理工作情况的评价工作。现将2家在2015年度市场业绩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企业的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参加2015年年终市场业绩评价工作时,资料显示企业在京基本管理体系不健全,部门岗位职责不明确;劳务管理保障体系未建立;用工监管制度和劳务费结算支付制度缺失,劳务分包企业和作业人员的监管资料不齐备;施工项目相应管理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未提供;应急工作预案不符合相关要求。因此,该企业在2015年度外省市来京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监督及在京管理情况评价中,被评定为不合格企业。
二、南充兴运劳务开发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南充兴运劳务开发有限公司参加2015年年终市场业绩评价工作时,资料显示企业在京基本管理体系不健全,部门岗位职责不明确;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用工管理制度和施工项目劳务管理保障体系不健全,施工项目相应管理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未提供;企业信息变更未及时备案,同时,不按要求参加年度企业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因此,该企业在2015年度外省市来京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监督及在京管理情况评价中,被评定为不合格企业。
根据《关于外地建筑业企业进京施工实行档案管理的通知》(京建管[2001]595号)和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2015年度外省市来京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监督及在京管理情况评价工作通知》文件规定,以及2015年企业自愿签订的《企业自觉遵守行业管理维护首都市场秩序承诺书》相关要求,上述2家企业所持有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自动失效,停止在京承接新的工程项目;原已承接的工程项目在施工结束前,应继续按照北京市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求,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实名制管理备案、劳务费(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首都行业维稳工作落实到位。
特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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