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含中央在川)进京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四川省住建厅、北京市住建委2016年有关工作要求,按照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2016年度外省市来京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监督及在京管理情况评价工作通知》和四川省驻京建管处《关于对四川进京建筑施工企业开展2016年度市场业绩评定的通知》(川驻京建管〔2016〕22号)文件要求,四川省驻京建管处于2016年10月17日至12月15日对2016年11月1日前办理完进京手续的四川(含中央在川)进京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了2016年度市场业绩评定工作。现将评定结果(总分100分及以上的企业为合格企业;总分90分及以上,100分以下的企业为基本合格企业;总分低于90分的企业为不合格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一周。
此通知。
附件:《2016年度四川在京施工企业市场业绩评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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