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含中央在川)进京建筑施工企业:
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建筑管理处(以下简称“四川省驻京建管处”)关于施工项目人员实名制管理备案工作的相关要求。四川省驻京建管处2017年7月14日对2017年第二季度应按要求增补人员实名制管理备案的项目进行了公示,并逐一通知各企业,要求各企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备案应做到施工项目作业人员全覆盖。截至目前仍然有20个项目未按要求办理施工作业人员增补备案。
特此通报
附件:《 2017年第二季度未按要求办理人员实名制增补备案项目明细》
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建筑管理处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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