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企在川)进京建筑施工企业:
按照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完善和上报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机构的通知》的要求,请各企业于2017年12月13前将本企业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填报,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至四川省驻京建管处(表格电子版发送到scjg_qgk@126.com邮箱,发送邮件时请在邮件名称栏填写企业全称)。
此通知。
附件:1.《关于完善和上报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机构的通知》
附件:2.劳务作业发包企业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3.劳务分包企业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建筑管理处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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