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驻京建管〔2017〕14号
四川(含中央在川)进京建筑施工企业: 为加强行业管理,规范企业市场行为,促进企业在京加快转型升级发展。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工作要求,现将《2017年四川在京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记录》印发给你们。请各企业切实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四川省驻京建管处将从2017年11月上旬开始,对2017年11月1日前完成进京备案并取得《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的四川(含中央在川)进京建筑施工企业,开展2017年度市场行为评价记录。 此通知 附件:《2017年四川在京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记录》
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建筑管理处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