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驻京建管〔2017〕17号
四川(含中央在川)拟进京建筑施工企业: 为了进一步维护首都建筑市场秩序,确保行业稳定,按照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关于更新外省市建筑企业进京施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有关会议精神,我处自2017年11月20日起对四川(含中央在川)建筑施工企业办理进京备案资料实行预审工作流程(建造师注册及备案信息变更)。请相关建筑施工企业按预审工作流程办理业务。 此通知 附件:《四川建筑施工企业办理进京备案资料预审工作流程(建造师注册及备案信息变更)》
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建筑管理处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