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央企驻川)进京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对外省市建筑施工企业在京市场行为进行评价的通知》(京建发〔2018〕437号)和四川省驻京建管处《关于开展2018年四川在京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记录工作的通知》(川驻京建管〔2018〕14号)文件要求,我处于2018年11月5日至12月10日对2018年11月1日前办理完进京手续的四川(央企驻川)在京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了2018年企业市场行为记录工作。现将记录情况(总分90分<含>及以上的企业为合格企业;总分90分及以下,80分<含>以上的企业为基本合格企业;总分低于80分的企业为不合格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一周。公示期间,对本企业记录情况有疑问的请及时来驻京建管处更正,公示期满视同对本企业记录结果无异议。
此通知
附件:2018年四川在京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记录情况
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建筑管理处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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