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央企驻川)进京建筑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市场行为,促进诚信体系建设,现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对外省市建筑施工企业在京市场行为进行评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企业结合四川省驻京建管处《关于开展2019年四川在京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记录工作的通知》(川驻京建管〔2019〕15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好相关工作。
同时,请各劳务分包企业于2019年11月15日前,将本企业在京参建工程项目获奖证明材料报送至四川省驻京建管处,需提供获奖证明材料如下:
1.由劳务作业发包人出具的参建证明原件(加盖发包单位公章);
2.工程获奖证书复印件;
3.与劳务作业发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及通过备案的劳务施工人员花名册复印件(加盖劳务企业公章)。
逾期申报、申报材料不真实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申报。
此通知。
附件:1.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对外省市建筑施工企业在京市场行为进行评价的通知
2.参建证明(样本)
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建筑管理处
2019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