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央企驻川)进京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对外省市建筑施工企业在京市场行为进行评价的通知》和四川省驻京建管处《关于开展2019年四川在京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记录工作的通知》(川驻京建管〔2019〕15号),我处于2019年11月至12月期间,对2019年11月1日前完成进京备案并取得《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的四川在京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了2019年企业市场行为记录工作(记录期间提出退京申请的企业未在评价范围内)。现将记录情况(总分90分<含>以上为合格;总分90分以下,80分<含>以上为基本合格;总分低于80分为不合格)予以公示,公示期一周。公示期间,对本企业记录情况有疑问的请及时联系驻京建管处更正,公示期满视同对本记录结果无异议。
此通知。
附件: 2019年四川在京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记录结果
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建筑管理处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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