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央企驻川)进京建筑施工企业:
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保障建设工程安全有序复工的通知》(京建发〔2020〕19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做好建设工程复工协调调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建发〔2020〕20号)文件要求,为动态掌握四川进京建筑施工企业2020年春节后,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施工项目开复工和建筑劳务人员返京情况,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应从2020年2月17日起,至疫情结束,按周准确统计本企业在京施工项目开复工情况和建筑劳务人员返京人数,填写《2020年开复工项目统计表》(见附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于每周五扫描发送至四川省驻京建管处邮箱:scjg_qgk@126.com(在京无开复工项目的企业不报送)。
二、各企业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责任,坚持施工生产和疫情防控“两手抓”,确保疫情防控和施工安全“双到位”。严格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施工现场返京劳务人员管理的通知》(京建发〔2020〕31号)要求,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集中管理,配备专职卫生员,做好体温监测、通风消毒及防疫防控物资保障等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三、各企业要结合《北京市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做好施工现场返京劳务人员集中管理。返京劳务人员要在生活区集中观察14天,每日进行不少于两次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集中观察期间,不得离开生活区,如有发热、咳嗽、胸闷等可疑症状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第一时间汇报并送医院治疗,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对疑似病人、确诊病人及密切接触者做好全面排查、隔离观察和治疗等工作。
此通知。
附件:2020年开复工项目统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