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央企驻川)进京建筑施工企业:
为全面做好劳务费结算支付隐患排查化解工作,确保首都建筑行业稳定,现将北京市建筑业服务中心《关于开展劳务费结算支付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对在施项目劳务费结算支付情况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并化解隐患。自查阶段发现隐患项目的企业,请于2020年9月25日之前将加盖企业公章的《自查情况表》报送至四川省驻京建管处。9月25日之后,发现新隐患项目的企业,请及时化解隐患,并将加盖企业公章的《自查情况表》报送至四川省驻京建管处。
附件:关于开展劳务费结算支付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建筑管理处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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