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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建筑管理处文件

 

川驻京建管〔2020〕1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四川(央企驻川)进京建筑施工企业:

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京建发〔2020〕163号)等文件要求,为确保首都疫情防控期间我省在京建筑施工企业行业稳定和作业人员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防疫思想认识,强化主体责任担当。继续严格按照北京市各项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三级响应、二级管控”的防疫工作要求,坚持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松动的防疫工作原则,持续落实落细项目施工现场、生活区各项防疫工作措施,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二、严格施工现场人员出入管理,全覆盖式排查密切接触人员。自2020年5月30日(含)以来,凡到过北京新发地农贸批发市场或与北京新发地农贸批发市场销售人员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属地街道,并按要求对其所在工程项目进行全封闭管理,暂时禁止人员出入,等待检测结果或卫生防疫部门评估处理意见后确定下一步处置措施。

三、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封闭式管理,做好施工现场防疫应急工作。各企业要严格按照二级响应下十五项措施及相关防控指引要求,全面落实施工现场封闭式管理措施及出入测温登记制度,定期对室内场所进行通风消毒,加强对食堂厨师、配菜、采购等重点人员的健康监测,凡出现密切接触人员的核酸检测结果为异常或阳性的,应按照《施工现场新型冠状病毒突发疫情应急预案》(京建发〔2020〕46号)文件要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向属地街道(乡镇)及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四川省驻京建管处报告。同时,主动配合属地卫生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工作,全面如实报告密切接触人员的行动轨迹以及身体状况,确保流调筛查不漏一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渠道,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

 



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建筑管理处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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