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央企驻川)进京建筑施工企业: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0〕106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最大限度降低暴雨、高温等夏季极端天气给施工生产带来的安全风险,确保我省在京建筑施工企业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各企业要提高政治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以维护行业安全稳定为首要任务,以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重特大事故为工作重点,结合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配备专人负责夏季施工安全管理,加强应急值守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设立安全警示牌,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扎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二、加强防汛及消防安全防控工作。
各企业要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储备防汛应急物资,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临边防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完善人员宿舍、食堂、仓库等临时设施区域的防汛安全措施。加强防汛值班值守及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各企业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按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演练活动,提升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加大对施工现场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消防安全重点场所的检查,妥善存放和保管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高负荷运行电气设备,有效防范火灾、爆炸及触电等事故的发生。
三、抓好防暑防疫工作。
各企业要准确把握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因时因势调整夏季高温作业防护和防暑降温工作着力点及应对举措,合理安排或调整工作时间,避开高温时段露天作业,降低劳动强度,配备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品及必需药品。同时,要严格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京建发〔2020〕163号)、四川省驻京建管处《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川驻京建管〔2020〕13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抓好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食堂、食品和饮用水的安全、卫生管理,做好作业人员生活区定期消毒、室内通风换气、控制和减少人员聚集等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和夏季高温天气因素叠加给作业人员生产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 |